首页 /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章 航标维护管理第十九条航道突变或航道内出现新的碍航物时,基层班组应立即采取调标措施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对变化频繁的浅滩航道,应根据航道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航标。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