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航标配布第十五条变更航标配布图,及调整固定标位的重点航标时应报上级航标管理机构批准后执行,并通报有关单位。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