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航标配布第十三条航标配布应注意航标间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岸标的作用,保证同侧相邻航标之间所标示的航道界限内有规定的维护水深。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