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航标配布

第十三条

航标配布应注意航标间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岸标的作用,保证同侧相邻航标之间所标示的航道界限内有规定的维护水深。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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