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章 航标配布第十一条航标配布应充分利用自然水深,符合航道尺度的规定,做到标位正确、灯质可靠、颜色鲜明、视距足够。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