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运输审批

第二十条

申请人凭《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准运证书》运输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需要通过铁路、公路、民用航空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输的,凭《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准运证书》办理承运手续;通过民航运输的,还需经过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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