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审批工作,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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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