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章 培训教育第九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育分为技术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 培训教育费用由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承担。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