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八章 奖励处罚

第三十八条

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组织、单位违反本办法,未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职责的,由其上级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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