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七章 服务规范

第三十三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证章,着装得体、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爱护健身场地设施并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树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良好形象。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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