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国家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由低到高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