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章 申请审批第十六条受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或委托的组织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批准授予权限范围外等级称号人员的材料逐级提交。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