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四章 申请审批

第十六条

受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或委托的组织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批准授予权限范围外等级称号人员的材料逐级提交。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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