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