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章 网络交易经营者 / 第二节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辨认。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