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科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科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六条实验室实施开放协同创新机制,可通过设置项目子课题、单独委托项目研究等方式,原则上每年将不低于20%的稳定支持经费用于对外开放项目研究,支持优势单位参与实验室创新发展。制定机关国防科工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