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科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科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防科工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