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科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实验室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与已申报或在研的其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交叉或重复,骗取财政资金的,国防科工局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有关情况、调减其下一年度稳定支持经费等处理措施;情节恶劣、拒不整改的,暂停对其稳定支持;情节特别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制定机关
国防科工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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