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科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稳定支持经费由实验室统筹用于稳定支持科研项目,预算和支出应符合财务核算制度和军工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制定机关
国防科工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科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