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第七条第七条上述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 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