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第七十三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三条第六章 期间、送达第七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本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