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三条

第五章 执行与结案

第六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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