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五十三条
法律、法规要求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价款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法律、法规要求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价款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