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四十五条

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构应当撰写调查终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交由审核机构审核。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三)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主要证据;

(四)违法行为性质;

(五)处理意见及依据;

(六)自由裁量的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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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