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四十五条
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构应当撰写调查终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交由审核机构审核。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三)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主要证据;
(四)违法行为性质;
(五)处理意见及依据;
(六)自由裁量的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构应当撰写调查终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交由审核机构审核。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三)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主要证据;
(四)违法行为性质;
(五)处理意见及依据;
(六)自由裁量的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