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第二十五条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办案人员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由办案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