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九条第一章 总 则第九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根据不同商品和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