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九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根据不同商品和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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