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章 定价成本核定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未规定的其他费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已明确规定核算原则和标准的,按照相关规定核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当符合公允水平。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