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章 定价成本核定第三十六条经营者生产经营多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采取合理的方法分摊共同发生的费用。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