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定价成本核定

第三十四条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原则上据实核定。年度利息支出差异较大的,按照还款期计算的年平均利息核定。自有资本金比例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不足部分的借款利息不得计入定价成本。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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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