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定价成本核定

第三十一条

修理费用原则上据实核定,也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核定,或者在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内据实核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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