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成本监审是指定价机关通过审核经营者成本,核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以下简称定价成本)的行为,是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程序,是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 本办法所称定价成本,是指定价机关核定的经营者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政府制定价格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合理费用支出,是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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