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定价成本核定

第二十二条

核定定价成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 (二)相关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定价商品或者服务生产经营过程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 (三)合理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反映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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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