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十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定价机关应当逐步建立健全成本信息公开制度,经营者应当按照定价机关的规定公开成本,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公开成本监审结论。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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