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八十一条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八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