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七十一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十一条第十一章 录取第七十一条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