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五十三条

第八章 复试

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