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授权部门对授权组建评委会的地区和单位的评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并负责核查和裁定。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