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专业、级别和申报时间、地点,由人事(职改)部门向社会公布。 三、申 请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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