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资格评定办事机构设在被授权的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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