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第九条货币经纪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办理。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