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原《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1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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