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经纪人管理

第五十三条

经纪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涉嫌刑事犯罪的,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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