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第三十一条

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年度信息披露制度,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对外披露公司基本信息、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信息、公司治理信息、重大事项信息等。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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