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第三十条

货币经纪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财务和会计制度,严格遵循会计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