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立第八条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