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立

第十五条

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人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及相关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