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申报及评选

第七条

申报企业应编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1),向示范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或负责经济运行调节的部门,下同)提出申请,并提交实施方案,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示范工程项目位于多个省份,需要跨省份联合申报的,相关省份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中央管理企业向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提交实施方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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