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开展示范工程管理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