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示范工程实施企业是示范工程的建设运营主体,对示范工程实施承担主体责任,享受相关政策。
前款所称示范工程实施企业(以下简称实施企业),是指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确定的示范工程的牵头企业和联合企业。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示范工程实施企业是示范工程的建设运营主体,对示范工程实施承担主体责任,享受相关政策。
前款所称示范工程实施企业(以下简称实施企业),是指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确定的示范工程的牵头企业和联合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