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