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验收与命名

第二十条

取消创建资格的示范工程,不再享受示范工程相关政策,不得再以示范工程名义开展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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