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十七条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应对符合当地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的示范工程给予相应支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